湖北日報訊 (記者翟興波、通訊員朱博)25日,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了《湖北生態省建設規劃綱要(2014—2030年)(草案)》,根據這一規劃,我省將劃定生態保護紅線,在2030年建成“生態省”。
  根據規劃,我省生態保護紅線包括重要生態功能區、生態敏感區和脆弱區、禁止開發區。其中,重要生態功能區主要涉及三峽庫區、丹江口庫區、大別山、武陵山、秦巴山等生態功能區區內的生態功能最重要區域。
  生態敏感區和脆弱區主要包括水土流失敏感區,分佈於我省西部和東部;石漠化敏感區,分佈在黃石、鄂州、咸寧和荊門四市;河湖濱岸緩衝帶,主要分佈在我省境內長江、漢江、清江等主要河流及丹江口水庫、梁子湖的濱岸地帶。
  禁止開發區主要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,主要分佈在神農架林區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、十堰市、宜昌市、黃岡市、咸寧市、荊州市。
  針對上述區域,我省將搭建地理信息管理平臺,實施“一張圖管理”,明晰紅線區內土地權屬,嚴禁擅自改變“紅線區”內土地用途。“紅線區”內,將禁止開展與保護無關的一切建設活動,禁止工業生產、資源開發、城鎮化建設等。並將依法關閉“紅線區”內所有污染物排放企業,不再發放排污許可證,難以關閉的,須限期遷出。此外,鼓勵、引導“紅線區”內現有人口向周邊縣城及中心鎮集聚。
  (原標題:我省計劃2030年建成“生態省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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